工商服务的范围很广,公司注册、公司变更、公司注销、加急扫档、公司年报、资质审批、一手注册地址、免核查地址、解异常、增资验资等业务都属于工商服务。
企业注册 有限责任公司 由五十个以下的股东出资设立,每个股东以其所认缴的出资额对公司承担有限责任,公司法人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债务承担全部责任的经济组织。 适用情况:适合创业的企业类型,大部分的投融资方案、VIE架构等都是基于有限责任公司进行设计的。 备注:对于初创企业来说,有限责任公司是目前最适合的企业类型,原因如下: (1)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只需要以出资额为限承担有限责任,在法律层面上就把公司和个人的财产分开了,可以避免创业者承担不必要的财务风险。 (2)有限责任公司运营成本低,机构设置少,结构简单,适合企业的初步发展阶段。 (3)目前成熟的天使、VC,几乎都基于有限责任公司设计投资方案。直接注册有限责任公司,在未来引进投资过程中也会比较顺利。 股份有限公司 由2人以上200人以下的发起人组成,公司全部资本为等额股份,股东以其所持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适用情况:适用于成熟、大规模类型公司,设立程序较为严格和复杂,不太适用于初创型和中小微企业。如: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中石油)。 有限合伙企业 由普通合伙人和有限合伙人组成,普通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有限合伙人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有限责任。 适用情况:适用于风险投资基金、公司股权激励平台(员工持股平台)。如:红杉资本。 外商独资公司 外国的公司、企业、其他经济组织或者个人,依照中国法律在中国境内设立的全部资本由外国投资者投资的企业。 适用情况:股东为外国人或外国公司的企业,流程相对内资公司更复杂,监管更严格。在名称上与有限责任公司一致。 个人独资企业 个人出资经营、归个人所有和控制、由个人承担经营风险和享有全部经营收益的企业。投资人以其个人财产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责任。 适用情况:适用于个人小规模的小作坊、小饭店等,常见于对名称有特殊要求的企业,如:XX中心、XX社、XX部等。 国有独资公司 是指国家单独出资、由国务院或者地方人民政府授权本级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履行出资人职责的有限责任公司。 其他 非公司企业:具有投资资格的法人、其他经济组织。 外资企业:外方为公司、法人、其他经济组织和自然人,中方为公司、法人及其他经济组织。
注册资本 注册资本是全体股东出于公司经营需要,提供或承诺的资金总数,也可以理解为企业在交易过程中对第三方的一种保障承诺。 我国目前实行认缴制,无须登记实缴资本,不再限制公司设立时股东的首次出资比例,也就是说一元也可以注册公司,并且注册资本是以认缴的资本进行填写,公司设立一定时间内(一般为10-20年)缴足就可以了,不要求注册时一次性拿出,极大地降低了公司注册时的资金压力。
注册地址 公司必须要有自己的场所,注册地址就是在公司营业执照上登记的“住址”。不同的城市对注册地址的要求也不一样,具体应以当地工商局要求为准。各地对注册地址的要求,主要分为以下几类: (1)只允许写字楼、商铺等商业地产注册公司,例如北京。 (2)允许民居也能注册的,比如深圳、广州,还有一些沿海经济比较开放的地方。 (3)居于两种之间的,比如上海。上海只允许商业地产注册公司,但实质上政府作为第三方特批了很多经济园区、开发区,这些开发区能够为公司提供合法注册地址。北京也有部分集中办公区,创业公司可以租用集中办公区进行注册。
经营范围 经营范围在表述上一般会包含商品或服务的方式、类别。它反映的是企业业务活动的内容和生产经营方向,是企业业务活动范围的法律界限。 大家在填写经营范围时,可以根据自己的主营业务来确定经营范围,一个更简便的方法就是直接参考行业内同类公司,来确定自己的经营范围。
注册条件 (1)股东符合法定人数; (2)股东出资达到法定资本最低限额; (3)股东共同制定公司章程; (4)有公司名称,建立符合有限责任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 (5)有公司住所。注意事项 (1)注册地址必须可以商用; (2)办理材料必须准确; (3)为了避免承担无限责任,建议至少由2名股东合伙建立公司; (4)各股东出资金额总和必须等于公司注册资本; (5)注册资金为认缴制,只需在公司有效期内完成验资即可; (6)中小企业成立初期,可以不成立董事会和监事会。
注册材料 (1)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2)企业设立登记申请书; (3)公司章程(全体法人股东签字); (4)股东出资比例、经营范围、任职情况(法人、经理、监事); (5)法人身份证原件及股东身份证复印件; (6)法定验资报告(实缴资金提供); (7)办公地址的证明及租房协议; (8)全体股东指定代表人或共同委托代理人证明; (9)补充信息登记表。
注册步骤 (1)企业核名:公司名称一般由四部分组成:行政区划、字号、行业(非必填项)、组织形式。如:北京(行政区划)+便利(字号)+科技(行业)+有限责任公司(组织形式); 时间:3个工作日左右 (2)网上登记:在工商网在线办事大厅填写上传(设立登记申请表、股东(发起人)名单、董事经理监理情况、法人代表登记表、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登记表)等材料,等待审批; 时间:3-5个工作日 (3)提交材料:可选择线上和线下两种方式进行资料提交,线下提交前可提前在工商网上进行预约,需5个工作日左右(多数城市不需要提前预约); 时间:3-7个工作日 (4)领取证照:邮寄约3-5个工作日可送达; (5)刻章:拿到营业执照后,需要携带营业执照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到指定部门进行刻章备案。法定代表人不能亲自到场领取的,还需携带一份由法人亲自签字或盖章的“刻章委托书”前往领取。 领取到的公司印章包括:公章、财务章、合同章、发票章、法人代表人名章;
资质审批 资质即有做某事的资格,在公司注册过程中就是指某些经营项目需要取得相应部门的许可后方能办理营业执照或开始经营。经营许可证也就是说,一些特殊行业的公司注册是需要取得相应部门的许可之后才能设立的,这种许可分为前置许可和后置许可。现在,前置许可越来越少,后置许可越来越多,对需要设立这些行业的公司的人来说,这就更加方便了。
申请材料 有限责任公司 (1)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登记(备案)申请书》; (2)全体股东签署的《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应标明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办理事项、权限、授权期限; (3)全体股东签署的公司章程; 注:可以在工商局网站下载公司章程的样本,修改一下就可以了。章程的最后由所有股东签名,并署名日期; (4)股东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者自然人身份证件复印件; (5)董事、监事、经理的任职文件(股东会决议由股东签署,董事会决议由公司董事签字)及身份证明复印件; (6)法定代表人的任职文件(股东会决议由股东签署,董事会决议由公司董事签字)及身份证件复印件; (7)《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8)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必须报经批准的,提交有关的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书复印件; (9)公司申请登记的经营范围中有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必须在登记前报经批准的项目,提交有关的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书复印件或许可证明; (10)《承诺书》; (11)住所使用证明。(若是自己房产,需要房产证复印件,自己的身份证复印件;若是租房,需要房东签字的房产证复印件,房东的身份证复印件,双方签字盖章的租赁合同,和租金发票;若是租的某个公司名下的写字楼,需要该公司加盖公章的房产证复印件,该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双方签字盖章的租赁合同,还有租金发票。) 股份有限公司 (1)《公司登记(备案)申请书》; (2)《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复印件; (3)由会议主持人和出席会议的董事签署的股东大会会议纪录(募集设立的提交创立大会的会议记录); (4)全体发起人签署或者出席股东大会或创立大会的董事签字的公司章程; (5)发起人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者自然人身份证件复印件;发起人为企业的,提交营业执照复印件;发起人为事业法人的,提交事业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发起人股东为社团法人的,提交社团法人登记证复印件;发起人为民办非企业单位的,提交民办非企业单位证书复印件;其他发起人提交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资格证明; (6)募集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提交依法设立的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证明,涉及发起人首次出资是非货币财产的,提交已办理财产权转移手续的证明文件; (7)董事、监事和经理的任职文件及身份证件复印件; (8)法定代表人任职文件(公司董事签字的董事会决议)及身份证件复印件; (9)《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10)募集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股票的应提交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的核准文件; (11)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必须报经批准的,提交有关的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件复印件; (12)公司申请登记的经营范围中有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必须在登记前报经批准的项目,提交有关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件的复印件; (13)《承诺书》; (14)住所使用证明。(若是自己房产,需要房产证复印件,自己的身份证复印件;若是租房,需要房东签字的房产证复印件,房东的身份证复印件,双方签字盖章的租赁合同,和租金发票;若是租的某个公司名下的写字楼,需要该公司加盖公章的房产证复印件,该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双方签字盖章的租赁合同,还有租金发票。) 个体工商户 (1)经营者签署的《个体工商户开业登记申请书》; (2)经营者的身份证复印件;申请登记为家庭经营的,以主持经营者作为经营者登记,由全体参加经营家庭成员在《个体工商户开业登记申请书》经营者签名栏中签字予以确认。提交居民户口簿或者结婚证复印件作为家庭成员亲属关系证明;同时提交其他参加经营家庭成员的身份证复印件,对其姓名及身份证号码予以备案; (3)申请登记的经营范围中有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必须在登记前报经批准的项目,应当提交有关许可证书或者批准文件复印件; (4)经营场所使用证明。个体工商户以自有场所作为经营场所的,应当提交自有场所的产权证明复印件;租用他人场所的,应当提交租赁协议和场所的产权证明复印件;无法提交经营场所产权证明的,可以提交市场主办方、政府批准设立的各类开发区管委会、村居委会出具的同意在该场所从事经营活动的相关证明; (5)委托代理人办理的,还应当提交经营者签署的《委托代理人证明》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公司变更 公司名称变更 公司成立满一年后,就可以变更公司名称。 变更完公司名称时,需要在银行、税务、社保等部门也进行相应的变更。如果有商标证书,也需要进行变更。
注册资本变更 当公司因为融资、股东增减等情况,打算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时,应该及时在工商局进行变更。 减资比增资办理难,减资还需要登报公式等手续,办理周期较长。
股东及出资比例变更 当公司因为融资、股权激励、股东退出等情况,而增加或减少股东时,就会使公司的股东结构发生变化,需要去工商和税务部门变更。
注册地址变更 随着公司的发展,加入公司的伙伴越来越多,新租了一个更大的办公室,在人员搬过去之后,应该将公司营业执照上的注册地址也进行变更,否则可能会面临工商部门的罚款。 地址同区变更比跨区变更要容易。除了工商变更,银行、社保也要进行变更,如果有商标证书、ICP证等资质证书,证书上有列明注册地址的,也需要相应进行地址变更。
经营范围变更 当公司拓展新业务或者调整业务领域,就要及时去工商部门变更经营范围。 新增经营范围,如果涉及资质审批时,需要及时申请相关资质。
高管信息变更 如果有董事、法人、监事、经理等发生变动,要及时去工商部门进行变更。 这一项在实际经营中很容易被忽视,尤其是监事这一岗位的变更。
变更申请材料 (1)《公司登记(备案)申请书》; (2)《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复印件; (3)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公司变更事项必须报经批准的,提交有关的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件复印件; (4)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决议、决定(变更登记事项涉及公司章程修改的,提交该文件;其中股东变更登记无须提交该文件,公司章程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注:有限责任公司提交由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签署的股东会决议;股份有限公司提交由会议主持人及出席会议的董事签署的股东大会会议记录;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提交股东签署的书面决定;国有独资公司提交国务院、地方人民政府或者其授权的本级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的批准文件。 (5)修改后的公司章程或者公司章程修正案(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 (6)变更事项相关证明文件。变更名称的,应当向其登记机关提出申请。申请名称超出登记机关管辖权限的,由登记机关向有该名称核准权的上级登记机关申报;变更住所的,提交变更后住所的使用证明;变更法定代表人的,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提交原任法定代表人的免职证明和新任法定代表人的任职证明及身份证件复印件;公司法定代表人更改姓名的,只需提交公安部门出具的证明;减少注册资本的,提交在报纸上刊登公司减少注册资本公告的有关证明和公司债务清偿或者债务担保情况的说明。应当自公告之日起45日后申请变更登记;变更经营范围的,公司申请登记的经营范围中有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必须在登记前报经批准的项目,提交有关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件的复印件。审批机关单独批准分公司经营许可经营项目的,公司可以凭分公司的许可经营项目的批准文件、证件申请增加相应经营范围,但应当在申请增加的经营范围后标注“(限分支机构经营)”字样;变更股东的,股东向其他股东转让全部股权的,提交股东双方签署的股权转让协议或者股权交割证明,新股东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自然人身份证件复印件。以上各项涉及其他登记事项变更的,应当同时申请变更登记,按相应的提交材料规范提交相应的材料; (7)公司营业执照副本; (8)《承诺书》。
公司注销 当一个公司宣告破产,或者被其它公司收购、公司章程规定营业期限届满、公司内部分立解散,或者由于一些业务经营方式不规范被依法责令关闭,这时公司可以申请注销,吊销营业执照即公司注销。如果你以后不打算再开公司的话,事实上你无需办理注销手续,因为工商营业执照在每年年检时如果不年检,将会自动注销公司的执照。另外如果公司不再去报税,税务局也会停止公司的税务登记证。不过如此做法的前提是,3年内将不再有资格成为公司法人,3年后才可恢复正常。 在注销公司之前,首先要做清算,清算是一种法律程序,注销公司时,必须进行财产清算。未经清算就自行终止的行为是没有法律效力的,不受法律保护。公司清算因清算的性质不同而有所区分,例如公司因破产而清算,适用《企业破产法》和《民事诉讼法》;公司因非破产清算(是指公司自愿解散和被责令依法解散的情形),适用《公司法》和《民事诉讼法》。
清算 (1)成立清算组,展开清算工作。清算组自成立之日起接管公司,开展以下业务: 接管公司财产、了结公司未了业务、收取债权、清理债务、分配剩馀财产、注销公司法人资格并吊销营业执照。 (2)通知债权人申报债权,提出清算方案。清算组在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后,拟定提出清算方案,报股东会讨论通过或者主管机关确认。 清算方案的主要内容有:清算费用、应支付的职工工资和劳动保险费、应缴纳的税款、清偿公司债务、分配剩余财产、终结清算工作。 (3)在清算进行完以后,才能进行注销。
材料 (1)公司清算组负责人或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注销登记申请书》; (2)清算组成员《备案确认申请书》; (3)法院破产裁定、行政机关责令关闭的文件或公司依照《公司法》作出的决议;有限责任公司提交股东会决议,股份有限公司提交股东大会决议。有限责任公司由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签字,股东为自然人的由本人签字,自然人以外的股东加盖公章;股份有限公司由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发起人加盖公章或者股东大会会议主持人及出席会议的董事签字确认。国有独资有限责任公司提交出资人或出资人授权部门的文件。因违反《公司登记管理条例》有关规定被公司登记机关依法撤销公司设立登记的,提交公司登记机关撤销公司设立登记的决定。 (4)股东会或者有关机关确认的清算报告; (5)刊登注销公告的报纸报样;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提交的其他文件。国有独资公司还应当提交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的决定,其中,国务院确定的重要的国有独资公司,还应当提交本级人民政府的批准文件。
步骤 (1)社保局:核查是否有未缴清社保费用,然后注销公司社保账号。 所需材料:《注销社保缴费登记申请审批表》、最近一次缴纳社保单据、营业执照、董事会或股东会决议、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指定委托书、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当地社保局要求的其他材料。社保局会核查公司是否存在欠缴情况。通过后领取《社保注销通知单》。 (2)税务局:核查是否有未缴清税款或费用,然后注销公司的国、地税。 自公司宣告终止之日起15日内,公司需向原税务登记机关申请办理税务注销,先注销国税,再注销地税。 所需材料:《注销税务登记证申请审批表》、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指定委托书、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董事会或股东会决议、本年度汇算清缴报告、公司清算报告、未缴销的发票、发票领购本、《社保注销通知单》、当地税务局要求的其他材料。 税务局会核查公司是否完税。通过后领取《税务注销通知单》。 (3)报纸媒体:公司需自行登报公示,宣告公司即将注销。 在公司清算期间即可登报公示,需要在当地工商局认可的报纸进行登报,内资企业只需登报一次,外资企业需要登报3次。最好选择日报进行公示,注销公告至少需要公示45天。 所需材料: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 公司董事会或股东会决议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公告的内容。 (4)工商局:办理公司注销备案,注销营业执照。 登报公示45天后,可以去公司登记的工商局办理公司注销备案,注销公司营业执照。 所需材料:公司清算组织负责人与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注销登记申请书》、董事会或股东会决议、清算组成员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指定委托书、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营业执照(正副本)、税务注销通知单、公司原始档案、股东会或者有关机关确认的清算报告、刊登公告的报纸、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当地工商局要求的其他材料。 通过后领取工商局出具的《准予注销登记通知书 》。 (5)开户行:注销公司开户许可证和银行基本户等其他账户。 到公司开户行注销公司的开户许可证和银行基本户等其他账户。 所需材料:《税务注销通知单》、《准予注销登记通知书 》、公司印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指定委托书、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银行开户许可证、销户申请书、剩余的支票、印鉴卡。 (6)质监局:到质监局注销公司的许可证例如生产许可证。 所需材料:《准予注销登记通知书 》、许可证原件(正副本)。 (7)公安机关:注销公司印章的法律效应(印章本身可不上交)。 到公司印章登记的公安机关注销掉公司印章的法律效应。 所需材料:《准予注销登记通知书 》、刻章登记卡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指定委托书、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公章、财务章及其它有在公安局备案的章。
外资注销 外资公司注销的流程与内资公司大同小异,不过每个环节要求资料更多,审核更严格,所需时间更长,例如外资企业登报公示时需要登报3次。注销流程 (1)股东会、董事会形成关于终止企业,并进行清算的决议,同时董事会任命清算委员会成员,成立清算委员会; (2)清算委员会持股东会决议、董事会决议及清算申请报告,向原批准企业设立的政府机关送件申请。主管政府机关批准申请的,出具批复文件,政府机关批复日为清算开始日; (3)清算委员会委托会计师事务所执行截至清算开始日止之会计报表的审计,出具审计报告; (4)自清算委员会成立日起60日内,在省级报纸上至少刊登三次清算公告。第一次清算公告应当自清算委员会成立日起10日内刊登。企业债权人自第一次公告之日起90日内,向清算委员会申报债权; (5)清算委员会于清算期间,处置企业资产,处理企业的债权债务,并按照清算会计的要求,进行清算会计核算; (6)清算委员会于清算期间,按期进行国、地税税务申报; (7)清算委员会于清算结束日,编制《清算资产负债表》、《清算损益表》、《债务清偿表》、《财产分配表》以及《清算事项说明》,委托会计师事务所执行清算结束日之会计报表的审计,出具审计报告; (8)办理税务注销手续。清算委员会持上述报表、审计报告以及注销申请表,申请税务(国、地税)注销。税务机关根据企业实际情况,决定是否实地稽查企业会计资料。企业补缴应交税款之后,取得税务机关出具的完税证明及税务登记证注销证明; (9)注销银行存款账户; (10)缴销企业营业执照、公章等,办理工商注销手续; (11)《注销批准证书》缴回原批准企业设立的政府机关。
服务项目 工商服务:公司注册、公司变更、公司注销、加急扫档、公司年报、资质审批、一手注册地址、免核查地址、解异常、增资验资。 财税服务:代理记账、国、地税报道、三证合一、汇算清缴、申请税控、税控发行、增版增量、税务疑难。 其他服务:收购执照、转让执照、银行开户、代办社保、代办公积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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